【平凉律师胡森轩亲办案例】婚约财产(彩礼返还)纠纷,代理被告后积极应诉,彩礼少退近6万元(案例14)
案情简介:
2021年10月2日,摆XX与沙XX按照传统习俗举行婚礼后开始同居生活,未办理结婚登记。举行婚礼时,摆XX按照习俗收取沙XX彩礼146000元。共同生活后,沙XX长期酗酒,患有严重影响生育的病情在同居前并未如实告知,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摆XX可能患有严重抑郁症等症状,被告父母均为农民,家庭经济条件较差。共同生活期间争吵不断,无法继续共同生活。
办案经过:
在当事人委托后,我们积极协商处理方案,形成对应的诉讼策略,收集相关证据,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,开庭应诉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张,最终判决彩礼较少返还。
案件结果:摆XX向原告返还彩礼8.6万元
律师说法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
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
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
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122条
律师建议:
1、对于彩礼返还,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,是否生育小孩、过错方及彩礼是否用于共同生活等方面考虑;
2、在平凉彩礼案件处理时,当事人可以按照每年百分之二十左右的递减比例预估退还数额,也可以在此基础上与对方协商彩礼返还事宜;
3、建议先诉讼或协议离婚,再提起彩礼返还诉讼,减轻自身诉讼成本,在处理时也较为妥当;
4、遇到离婚和彩礼一同处理的情况,考虑好诉讼策略,可以与对方斡旋,律师可以根据经验制定符合当事人实际情况的诉讼策略;
5、在彩礼案件中,建议积极寻找相关彩礼支付及首饰购买证据,以备对方不承认时做好诉讼准备,及早委托律师,积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严禁采集,违者必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