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认识,双方于2021年1月18日在XX县民政局草率地办理了结婚登记,婚后未生育。两…
原被告于2007年认识,2009年3月16日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后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2012…
原被告双方经他人介绍相识,于2020年2月9日认识,同年2月26号订婚,并于2020年3月29日举行…
2013年,原告与被告因工作认识,双方于同年7月开始同居生活,并于2015年1月28日在X县民政局办…
原被告双方经他人介绍相识,于20XX年X月X日在平凉市崆峒区民政局登记结婚,婚后生育两个小孩。因婚前…
1、双方在婚内长期无任何联系,感情已经破裂,没有和好可能,请求法庭判决解除婚姻关系。2、对于登记在男…